中药与食品
Ⅰ 哪些食物与中药相克
一般来说,在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在治疗“寒症”时,应禁食生冷食物;在服用含有地黄、何首乌的药物时,忌服葱、蒜、萝卜;服用含薄荷的中药时,不应吃鳖肉;茯苓不宜与醋混吃;吃鳖甲时,不要配苋菜;服用泻下剂如大承气汤、麻仁丸时,不宜食用油腻及不易消化的食物;驱虫类中药也应避免油腻食物,并以空腹服药为宜。在患病服药期间,凡是属于生冷、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或刺激性的食物如辣椒等,都应避免食用
Ⅱ 喝中药不能吃那些食品
当心中药与食品相克
药材与食品“相克”除了服用西药时有许多注意,吃中药也有许多“讲究”。北京白塔寺药店坐堂老中医孔杰大夫告诉记者,有些中药不仅药性“相反”,而且会和食品“相克”。
常用的滋补药人参蜂王浆,因为含有激素、异性蛋白、酶等物质,而对过敏体质和长期患有低血压、低血糖的人不适宜。
人参不能与萝卜混吃。因人参补气,而萝卜则有通气功能。混吃则达不到补气的作用,但是如果补气造成腹胀,则可以用萝卜调理。
大蒜(属于中药材)百利惟有一害,就是患有白内障、青光眼、结膜炎等眼部疾病的人不宜吃。
使君子(驱蛔虫药)忌喝热茶,因会产生腹胀、腹泻。
茯苓忌和醋同时食用;
苍耳子忌和猪肉同时食用;
地黄、首乌不能和葱、蒜、萝卜同时食用;
薄荷忌和鳖肉同时食用;
蜂蜜忌和生葱一同服用。
此外,中医还讲究“十八反药”,就是不能同时混合使用的中药材。半夏、瓜蒌、贝母、白蔹、白芨反乌头、附子;海藻、大戟、甘遂、芫花反甘草;诸参(各种人参)、细辛、芍药反藜芦。
Ⅲ 那些中药属于食品
大枣,山楂,核桃仁,杏仁,白果,饴糖,桑葚,花椒,茴香,生姜,陈皮,山药,鸡蛋,鲤鱼,绿豆,花生等等太多了
Ⅳ 中药饮片和预包装食品的区别
中药饮片,还是中药的一种产品,属于药品的范围。
预包装食品,是普通食品,跟药没有关系。
这就是药和普通食品的区别,就不是一类东西。
药食两用的特殊类型里,如果产品做成了食品,包装有QS标志,有QS号。
如果是做成了中药饮片,则是药准字编号。
Ⅳ 哪些中药不能随便加入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2002年2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类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84号)执行。
四、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0号)、《卫生部关于限制以甘草、麻黄草、苁蓉和雪莲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88号)、《卫生部关于不再审批以熊胆粉和肌酸为原料生产的保健食品的通告》(卫法监发〔2001〕267号)等文件执行。
五、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中对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以普通食品作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
六、以往公布的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实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附件2: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附件3: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已、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Ⅵ 养肺润肺的中药与食品有哪些
指导意见:
清肺的食物,如胡萝卜、梨子、木耳、豆浆、蜂蜜等。清肺梨:可生津止渴版,清热止咳权等。一种做法是把内部掏空,放入川贝、冰糖、蜂蜜等煮食。二是带皮切块,放到碗里再蒸,碗里最好再放上冰糖,煮好后可拌入蜂蜜,趁热吃效果最好。三是连皮切成块,和木瓜、蜜枣、猪骨一起煮汤,有清肺热、开胃作用。四是将银耳泡发后,和梨一起放到凉水中煮汤,根据口味不同可再放入枸杞、枣等。另外,还可捣泥成梨糕,加冰糖后食用,也能清热、治疗咳嗽。。
Ⅶ 什么食品和中药相克
大蒜, 大葱, 韭菜(音酒菜), 洋葱之类的不能和中药同时吃,其他的说起来比较麻烦,列举几个:
1.有很多人说萝卜不能吃, 实际上萝卜是散气的, 如果在吃人参或者黄芪一类补气就不能吃萝卜, 用其他中药时吃萝卜没什么关系. 这里指的萝卜是白萝卜.
2.中药说明书上写不能吃油腻食物. 这个指的是过分油腻的食物, 如东坡肉,红烧五花肉等,其他素菜或肉类有少许油腻是没关系的.
3.所谓的不能吃海鲜, 是对皮肤病和肝病患者而言, 吃了海鲜容易发, 其他人无所谓.
4.还有不能吃辣, 这个是乱说, 内火旺盛的人要少吃点辣, 并不是说会克中药.
5.糖和有些中药是相克的, 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太苦而随便在汤药里面放糖喝, 建议喝好以后刷牙.
Ⅷ 哪些食品与中药相克
喝中药的时期 不能吃萝卜 萝卜会把药性改掉
我要补充楼的下的了.中药偏于燥.有些中药就是要加猪肉在一起.润肠
Ⅸ 食物相克的中药与食物禁忌
在烹调药膳时,应当加以注意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
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
猪肉:回反乌梅答、桔梗、黄连;合苍术食,令人动风;合荞麦食,令人落毛发,患风病;合鸽肉、鲫鱼、黄豆食,令人滞气。
猪血:忌地黄、何首乌;合黄豆食,令人气滞。
猪心:忌吴茱萸。
猪肝:同荞麦、豆酱食,令人发痼疾;合鲤鱼肠子食,令人伤神;合鱼肉食,令人生痈疽。
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和醋。
狗肉:反商陆;忌杏仁。
鲫鱼:反厚朴;忌麦门冬、芥菜、猪肝。
鲤鱼:忌朱砂、狗肉。
龟肉:忌酒、果、苋菜。
鳝鱼:忌狗肉、狗血。
雀肉:忌白术、李子、猪肝。
鸭蛋:忌李子、桑椹子。
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
鸡肉:忌菊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