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中药乳膏
① 个体诊所的乡村医生能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吗
乡村医生能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两个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含内在编人员、容临聘人员)或村卫生室(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要求。
拥有乡村医生资格证只能证明你有在乡镇医疗工作的经验,也就是仅仅符合第一个条件;
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对学历审核部分明确写道“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② 乡村医生可以调配中药饮片吗
有的有那个本事 但是大多数没有 那看他多少中药饮片就能看出他的经验了
③ 乡村医生有乡村医生资格证可以考执业药师吗
凡中复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制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④ 乡村医生应该常备哪些药
最常背的就应该是一些治疗感冒发烧或者肚子疼,或者被狗咬之类的药。
⑤ 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抄括在乡村执业的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⑥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也是一名中医只开中药处方抓中药饮片治病,从不用西药。我什么时候才能给病人报销饮片呢
还真是第一次听说中医不报啊,你最好是到卫生局医政和农保上去问一下啊.因为,只有他们那里能说的清.
⑦ 乡村医生执业范围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类别注册为临床和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回医学专业。
乡村全科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到所在考点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级别代码编码为字母XC。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调整,行高10.0mm,边框粗3磅,内容为乡镇/村,字体为三号黑体。
(7)乡村医生中药乳膏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不宜垮村,垮范围出诊:医师执业证书里明确写着医师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地点进行执业。村医垮村出诊,家庭医生垮地区出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宜超类别、范围执业:医师执业证里明确写着医师必须在规定的类别、范围进行执业。超类别、范围执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隔专业就如隔行,每个人的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超类别超范围执业危险性也非常大。
⑧ 乡村医生自制药丸违法吗
违法。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编辑本段]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四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第二十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⑨ 乡村医生是什么身份
其实早在2013年,国家卫计委就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内策提高乡村医容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4号)中明确了:乡村医生是乡镇卫生院职工!
1、乡村医生聘用原则:县聘、乡管、村用;
2、乡镇卫生院受县卫计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3、充分认识乡村医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给予补助。
4、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
而本次太原虽然给全市村医安排上了养老保险,但是纵观《规定》不难发现,太原卫计委将村医们定义为:灵活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