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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毒性指导原则

发布时间: 2021-03-07 02:29:11

㈠ 探究它的上一步合成原料是否也有基因毒性

1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是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产生基因突变或体内诱变,具有致癌可能或者倾向。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从结构上看类似基因毒性杂质,有警示性,但未经实验证明的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为常见的基因毒性杂质,许多化疗物也具有一定的基因毒性,它们的不良反应是由化疗物对正常细胞的基因毒性所致,如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为何着重研究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物质特点是在很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进而导致基因突变并可能促使肿瘤发生。因其毒性较强,对用的安全性产生了强烈的威胁,近年来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因为在已上市品中发现痕量的基因毒性杂质残留而发生大范围的医疗事故,被FDA强行召回的案例,给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某知名国际制巨头在欧洲市场推出的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年7月,EMA暂停了它在欧洲的所有市场活动,因为在其产品中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是一种经典的基因毒性杂质,该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的原因,因在仪器设备清洗时乙醇未被完全清除而残留下来,与甲基磺酸反应形成甲基磺酸乙酯。在被要求解决污染问题后还被要求做毒性研究,以更好的评估对患者的风险。同时有多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这个已知的遗传毒性。直到解决了这所有问题后 EMA才恢复了它在欧洲的市场授权。
近年来各国的法规如ICH、FDA、EMA等都对基因毒性杂质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企在新研发过程中就着重关注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和检测。
3哪些化合物是基因毒性杂质
杂质的结构多种多样,对于绝大多数的杂质而言,往往没有充分的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因而难以对其进行归类。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为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的标志。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TTC)之下。
目前,一般将致癌物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遗传毒性致癌物,通过化学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生致癌性, 大多数的化学致癌物具有遗传毒性; 第二类是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常不与发生化学键合作用, 不对产生直接破坏, 而是通过遗传物质外的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如促进细胞过度增殖等)。
将多个文献中的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因杂质警示结果的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里面有 1547 种致癌物质的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一系列信息。应当注意, 含有警示结构并不意味着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 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杂质的理化性质和其他结构特点(如相对分子质量、亲水性、分子对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活性以及生物代谢速率等)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和控制策略的选择指明方向。
4对基因毒性杂质的法规要求及限度
最初,ICH相继推出的原料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在这些指导原则中提及“对于能够产生强的理活性或毒性的潜在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然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在之后的修订版中,还进一步明确“要关注原料中的潜在遗传毒性杂质”,以及“对于毒性非常强的杂质,可能需要制定更低的限度”,但是其中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和控制问题,也未提出具体的研究原则、控制策略和限度要求。
在EMA(欧洲物评审组织)推出《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了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学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这个概念。设置了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当于每天摄入1.5 μg的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对于大多数品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风险(一生中致癌的风险小于十万分之一)。按照这个阈值,可以根据预期的每日摄入量计算出活性物中可接受的杂质水平。需要指出的是TTC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它采用的是概率的方法。假如有一个基因毒性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大小不太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

㈡ 基因毒性的化合物一般具有哪些结构基团

1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是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产生基因突变或体内诱变,具有致癌可能或者倾向。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从结构上看类似基因毒性杂质,有警示性,但未经实验证明的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为常见的基因毒性杂质,许多化疗药物也具有一定的基因毒性,它们的不良反应是由化疗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基因毒性所致,如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为何着重研究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物质特点是在很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进而导致基因突变并可能促使肿瘤发生。因其毒性较强,对用药的安全性产生了强烈的威胁,近年来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因为在已上市药品中发现痕量的基因毒性杂质残留而发生大范围的医疗事故,被FDA强行召回的案例,给药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某知名国际制药巨头在欧洲市场推出的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年7月,EMA暂停了它在欧洲的所有市场活动,因为在其产品中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是一种经典的基因毒性杂质,该企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的原因,因在仪器设备清洗时乙醇未被完全清除而残留下来,与甲基磺酸反应形成甲基磺酸乙酯。在被要求解决污染问题后还被要求做毒性研究,以更好的评估对患者的风险。同时有多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这个已知的遗传毒性。直到解决了这所有问题后 EMA才恢复了它在欧洲的市场授权。
近年来各国的法规机构如ICH、FDA、EMA等都对基因毒性杂质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越来越多的药企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就着重关注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和检测。
3哪些化合物是基因毒性杂质
杂质的结构多种多样,对于绝大多数的杂质而言,往往没有充分的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因而难以对其进行归类。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为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的标志。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TTC)之下。
目前,一般将致癌物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遗传毒性致癌物,通过化学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生致癌性, 大多数的化学致癌物具有遗传毒性; 第二类是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常不与发生化学键合作用, 不对产生直接破坏, 而是通过遗传物质外的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如促进细胞过度增殖等)。
将多个文献中的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因杂质警示结果的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里面有 1547 种致癌物质的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一系列信息。应当注意, 含有警示结构并不意味着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 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杂质的理化性质和其他结构特点(如相对分子质量、亲水性、分子对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活性以及生物代谢速率等)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和控制策略的选择指明方向。
4对基因毒性杂质的法规要求及限度
最初,ICH相继推出的原料药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在这些指导原则中提及“对于能够产生强的药理活性或毒性的潜在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然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在之后的修订版中,还进一步明确“要关注原料药中的潜在遗传毒性杂质”,以及“对于毒性非常强的杂质,可能需要制定更低的限度”,但是其中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和控制问题,也未提出具体的研究原则、控制策略和限度要求。
在EMA(欧洲药物评审组织)推出《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了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学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这个概念。设置了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当于每天摄入1.5 μg的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对于大多数药品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风险(一生中致癌的风险小于十万分之一)。按照这个阈值,可以根据预期的每日摄入量计算出活性药物中可接受的杂质水平。需要指出的是TTC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它采用的是概率的方法。假如有一个基因毒性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大小不太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

㈢ 如何建立API中基因毒性,金属杂质和残留溶剂的标准

如何建立API中基因毒性,金属杂质和残留溶剂的标准
1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是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产生基因突变或体内诱变,具有致癌可能或者倾向。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从结构上看类似基因毒性杂质,有警示性,但未经实验证明的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为常见的基因毒性杂质,许多化疗药物也具有一定的基因毒性,它们的不良反应是由化疗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基因毒性所致,如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为何着重研究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物质特点是在很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进而导致基因突变并可能促使肿瘤发生。因其毒性较强,对用药的安全性产生了强烈的威胁,近年来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因为在已上市药品中发现痕量的基因毒性杂质残留而发生大范围的医疗事故,被FDA强行召回的案例,给药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某知名国际制药巨头在欧洲市场推出的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年7月,EMA暂停了它在欧洲的所有市场活动,因为在其产品中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是一种经典的基因毒性杂质,该企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的原因,因在仪器设备清洗时乙醇未被完全清除而残留下来,与甲基磺酸反应形成甲基磺酸乙酯。在被要求解决污染问题后还被要求做毒性研究,以更好的评估对患者的风险。同时有多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这个已知的遗传毒性。直到解决了这所有问题后 EMA才恢复了它在欧洲的市场授权。
近年来各国的法规机构如ICH、FDA、EMA等都对基因毒性杂质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越来越多的药企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就着重关注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和检测。
3哪些化合物是基因毒性杂质
杂质的结构多种多样,对于绝大多数的杂质而言,往往没有充分的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因而难以对其进行归类。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为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的标志。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TTC)之下。
目前,一般将致癌物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遗传毒性致癌物,通过化学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生致癌性, 大多数的化学致癌物具有遗传毒性; 第二类是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常不与发生化学键合作用, 不对产生直接破坏, 而是通过遗传物质外的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如促进细胞过度增殖等)。
将多个文献中的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因杂质警示结果的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里面有 1547 种致癌物质的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一系列信息。应当注意, 含有警示结构并不意味着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 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杂质的理化性质和其他结构特点(如相对分子质量、亲水性、分子对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活性以及生物代谢速率等)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和控制策略的选择指明方向。
4对基因毒性杂质的法规要求及限度
最初,ICH相继推出的原料药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在这些指导原则中提及“对于能够产生强的药理活性或毒性的潜在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然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在之后的修订版中,还进一步明确“要关注原料药中的潜在遗传毒性杂质”,以及“对于毒性非常强的杂质,可能需要制定更低的限度”,但是其中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和控制问题,也未提出具体的研究原则、控制策略和限度要求。
在EMA(欧洲药物评审组织)推出《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了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学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这个概念。设置了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当于每天摄入1.5 μg的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对于大多数药品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风险(一生中致癌的风险小于十万分之一)。按照这个阈值,可以根据预期的每日摄入量计算出活性药物中可接受的杂质水平。需要指出的是TTC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它采用的是概率的方法。假如有一个基因毒性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大小不太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

㈣ 酰氯作为基因毒杂质警示结构 水解后还要研究吗

1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是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产生基因突变或体内诱变,具有致癌可能或者倾向。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从结构上看类似基因毒性杂质,有警示性,但未经实验证明的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为常见的基因毒性杂质,许多化疗物也具有一定的基因毒性,它们的不良反应是由化疗物对正常细胞的基因毒性所致,如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为何着重研究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物质特点是在很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进而导致基因突变并可能促使肿瘤发生。因其毒性较强,对用的安全性产生了强烈的威胁,近年来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因为在已上市品中发现痕量的基因毒性杂质残留而发生大范围的医疗事故,被FDA强行召回的案例,给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某知名国际制巨头在欧洲市场推出的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年7月,EMA暂停了它在欧洲的所有市场活动,因为在其产品中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是一种经典的基因毒性杂质,该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的原因,因在仪器设备清洗时乙醇未被完全清除而残留下来,与甲基磺酸反应形成甲基磺酸乙酯。在被要求解决污染问题后还被要求做毒性研究,以更好的评估对患者的风险。同时有多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这个已知的遗传毒性。直到解决了这所有问题后 EMA才恢复了它在欧洲的市场授权。
近年来各国的法规如ICH、FDA、EMA等都对基因毒性杂质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企在新研发过程中就着重关注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和检测。
3哪些化合物是基因毒性杂质
杂质的结构多种多样,对于绝大多数的杂质而言,往往没有充分的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因而难以对其进行归类。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为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的标志。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TTC)之下。
目前,一般将致癌物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遗传毒性致癌物,通过化学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生致癌性, 大多数的化学致癌物具有遗传毒性; 第二类是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常不与发生化学键合作用, 不对产生直接破坏, 而是通过遗传物质外的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如促进细胞过度增殖等)。
将多个文献中的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因杂质警示结果的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里面有 1547 种致癌物质的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一系列信息。应当注意, 含有警示结构并不意味着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 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杂质的理化性质和其他结构特点(如相对分子质量、亲水性、分子对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活性以及生物代谢速率等)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和控制策略的选择指明方向。
4对基因毒性杂质的法规要求及限度
最初,ICH相继推出的原料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在这些指导原则中提及“对于能够产生强的理活性或毒性的潜在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然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在之后的修订版中,还进一步明确“要关注原料中的潜在遗传毒性杂质”,以及“对于毒性非常强的杂质,可能需要制定更低的限度”,但是其中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和控制问题,也未提出具体的研究原则、控制策略和限度要求。
在EMA(欧洲物评审组织)推出《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了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学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这个概念。设置了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当于每天摄入1.5 μg的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对于大多数品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风险(一生中致癌的风险小于十万分之一)。按照这个阈值,可以根据预期的每日摄入量计算出活性物中可接受的杂质水平。需要指出的是TTC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它采用的是概率的方法。假如有一个基因毒性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大小不太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

㈤ 遗传毒性与致突变作用的关系是怎样的

后者属于前者造成的影响之一。具体关系只能啰嗦点儿才能说清楚了...

首先遗传毒性指的是化合物能够作用于细胞的遗传物质,影响其完整性。比如说具有放射性的化学品会作用于DNA。

所以基本上任何能作用于DNA的物质都属于有遗传毒性的物质。比如芳香胺一类的化学品可以通过其亲核性与DNA形成稳固的共价键,从而妨碍复制,而且有些情况下即便没有稳固的共价键也能妨碍遗传信息复制。

而遗传毒性通过影响生物的遗传信息造成的三大影响就是致癌作用、致突变作用及致畸作用。其中致突变作用指DNA异常导致蛋白质合成异常,致癌作用指导致细胞增殖失控,致畸作用指导致母体孕期内胚胎畸形。

㈥ 由于分子结构组成的不同,因而其毒性大小,药性强弱和残

何建立API基毒性金属杂质残留溶剂标准
1基毒性杂质
基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产基突变或体内诱变具致癌能或者倾向潜基毒性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结构看类似基毒性杂质警示性未经实验证明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见基毒性杂质许化疗药物具定基毒性良反应由化疗药物细胞基毒性所致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何着重研究基毒性杂质
基毒性物质特点低浓度即造体遗传物质损伤进导致基突变并能促使肿瘤发其毒性较强用药安全性产强烈威胁近越越现已市药品发现痕量基毒性杂质残留发范围医疗事故FDA强行召案例给药厂造巨经济损失例某知名际制药巨欧洲市场推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7月EMA暂停欧洲所市场其产品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种经典基毒性杂质该企业付巨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原仪器设备清洗乙醇未完全清除残留与甲基磺酸反应形甲基磺酸乙酯要求解决污染问题要求做毒性研究更评估患者风险同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已知遗传毒性直解决所问题 EMA才恢复欧洲市场授权
近各规机构ICH、FDA、EMA等都基毒性杂质更明确要求越越药企新药研发程着重关注基毒性杂质控制检测
3哪些化合物基毒性杂质
杂质结构种于绝数杂质言往往没充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难其进行归类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情况些规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区普通杂质基毒性杂质标志于含警示结构杂质应进行(Q)SAR预测体内外遗传毒性致癌性研究或者杂质水平控制毒理关注阈(TTC)
目前般致癌物两类:类遗传毒性致癌物通化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致癌性 数化致癌物具遗传毒性; 第二类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与发化键合作用 产直接破坏 通遗传物质外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促进细胞度增殖等)
文献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杂质警示结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参考欧盟发布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面 1547 种致癌物质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系列信息应注意 含警示结构并意味着该杂质定具遗传毒性 确认遗传毒性物质定产致癌作用杂质理化性质其结构特点(相质量、亲水性、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性及物代谢速率等)其毒性产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重要性于提示能存遗传毒性致癌性 进步杂质安全性评价控制策略选择指明向
4基毒性杂质规要求及限度
初ICH相继推原料药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些指导原则提及于能够产强药理性或毒性潜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修订版进步明确要关注原料药潜遗传毒性杂质及于毒性非强杂质能需要制定更低限度其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研究控制问题未提具体研究原则、控制策略限度要求
EMA(欧洲药物评审组织)推《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接受风险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概念设置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于每摄入1.5 μg基毒性杂质认于数药品说接受风险(致癌风险于十万)按照阈值根据预期每摄入量计算性药物接受杂质水平需要指TTC风险管理工具采用概率假基毒性杂质并且我毒性太解每摄

㈦ 化学新药的毒理研究是用原料药么

1基毒性杂质
基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产基突变或体内诱变具致癌能或者倾向潜基毒性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结构看类似基毒性杂质警示性未经实验证明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见基毒性杂质许化疗药物具定基毒性良反应由化疗药物细胞基毒性所致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何着重研究基毒性杂质
基毒性物质特点低浓度即造体遗传物质损伤进导致基突变并能促使肿瘤发其毒性较强用药安全性产强烈威胁近越越现已市药品发现痕量基毒性杂质残留发范围医疗事故FDA强行召案例给药厂造巨经济损失例某知名际制药巨欧洲市场推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7月EMA暂停欧洲所市场其产品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种经典基毒性杂质该企业付巨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原仪器设备清洗乙醇未完全清除残留与甲基磺酸反应形甲基磺酸乙酯要求解决污染问题要求做毒性研究更评估患者风险同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已知遗传毒性直解决所问题 EMA才恢复欧洲市场授权
近各规机构ICH、FDA、EMA等都基毒性杂质更明确要求越越药企新药研发程着重关注基毒性杂质控制检测
3哪些化合物基毒性杂质
杂质结构种于绝数杂质言往往没充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难其进行归类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情况些规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区普通杂质基毒性杂质标志于含警示结构杂质应进行(Q)SAR预测体内外遗传毒性致癌性研究或者杂质水平控制毒理关注阈(TTC)
目前般致癌物两类:类遗传毒性致癌物通化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致癌性 数化致癌物具遗传毒性; 第二类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与发化键合作用 产直接破坏 通遗传物质外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促进细胞度增殖等)
文献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杂质警示结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参考欧盟发布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面 1547 种致癌物质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系列信息应注意 含警示结构并意味着该杂质定具遗传毒性 确认遗传毒性物质定产致癌作用杂质理化性质其结构特点(相质量、亲水性、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性及物代谢速率等)其毒性产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重要性于提示能存遗传毒性致癌性 进步杂质安全性评价控制策略选择指明向
4基毒性杂质规要求及限度
初ICH相继推原料药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些指导原则提及于能够产强药理性或毒性潜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修订版进步明确要关注原料药潜遗传毒性杂质及于毒性非强杂质能需要制定更低限度其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研究控制问题未提具体研究原则、控制策略限度要求
EMA(欧洲药物评审组织)推《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接受风险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概念设置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于每摄入1.5 μg基毒性杂质认于数药品说接受风险(致癌风险于十万)按照阈值根据预期每摄入量计算性药物接受杂质水平需要指TTC风险管理工具采用概率假基毒性杂质并且我毒性太解每摄

㈧ 原料药中,能不能再中间体控制住基因毒性杂质

1什么是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杂质(或遗传毒性杂质,Genotoxic Impurity ,GTI)是指化合物本身直接或间接损伤细胞DNA,产生基因突变或体内诱变,具有致癌可能或者倾向。潜在基因毒性的杂质(Potential Genotoxic Impurity ,PGI)从结构上看类似基因毒性杂质,有警示性,但未经实验证明的黄曲霉素类、亚硝胺化合物、甲基磺酸酯等化合物均为常见的基因毒性杂质,许多化疗药物也具有一定的基因毒性,它们的不良反应是由化疗药物对正常细胞的基因毒性所致,如顺铂、卡铂、氟尿嘧啶等。
2为何着重研究基因毒性杂质
基因毒性物质特点是在很低浓度时即可造成人体遗传物质的损伤,进而导致基因突变并可能促使肿瘤发生。因其毒性较强,对用药的安全性产生了强烈的威胁,近年来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因为在已上市药品中发现痕量的基因毒性杂质残留而发生大范围的医疗事故,被FDA强行召回的案例,给药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某知名国际制药巨头在欧洲市场推出的HIV蛋白酶抑制剂维拉赛特锭(Viracept, mesylate),2007 年7月,EMA暂停了它在欧洲的所有市场活动,因为在其产品中发现甲基磺酸乙酯超标,甲基磺酸乙酯是一种经典的基因毒性杂质,该企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先内部调查残留超标的原因,因在仪器设备清洗时乙醇未被完全清除而残留下来,与甲基磺酸反应形成甲基磺酸乙酯。在被要求解决污染问题后还被要求做毒性研究,以更好的评估对患者的风险。同时有多达25000 名患者暴露于这个已知的遗传毒性。直到解决了这所有问题后 EMA才恢复了它在欧洲的市场授权。
近年来各国的法规机构如ICH、FDA、EMA等都对基因毒性杂质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越来越多的药企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就着重关注基因毒性杂质的控制和检测。
3哪些化合物是基因毒性杂质
杂质的结构多种多样,对于绝大多数的杂质而言,往往没有充分的毒性或致癌研究数据,因而难以对其进行归类。在缺乏安全性数据支持的情况下,这些法规和指导原则采用“警示结构”作为区分普通杂质和基因毒性杂质的标志。对于含有警示结构的杂质,应当进行(Q)SAR预测和体内外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研究,或者将杂质水平控制在毒理学关注阈(TTC)之下。
目前,一般将致癌物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遗传毒性致癌物,通过化学键合直接破坏遗传物质产生致癌性, 大多数的化学致癌物具有遗传毒性; 第二类是非遗传毒性致癌物, 通常不与发生化学键合作用, 不对产生直接破坏, 而是通过遗传物质外的间接机制引起致癌作用( 如促进细胞过度增殖等)。
将多个文献中的警示结构汇总于(见原文PDF)。关于基因杂质警示结果的具体详细信息另外可参考欧盟发布的警示结构《Development of structure alerts for the in vivo micronucleus assay in rodents》。或进入 The Carcinogenic Potency Database (CPDB),里面有 1547 种致癌物质的列表,结构式,CAS 号,作用部位,TTC 值等一系列信息。应当注意, 含有警示结构并不意味着该杂质一定具有遗传毒性, 而确认有遗传毒性的物质也不一定会产生致癌作用。杂质的理化性质和其他结构特点(如相对分子质量、亲水性、分子对称性 / 空间位阻、反应活性以及生物代谢速率等)会对其毒性产生抑制或调节作用。警示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它提示了可能存在的遗传毒性和致癌性, 为进一步的杂质安全性评价和控制策略的选择指明方向。
4对基因毒性杂质的法规要求及限度
最初,ICH相继推出的原料药杂质研究指导原则Q3A(R2)、制剂杂质研究指导原则 Q3B(R2),在这些指导原则中提及“对于能够产生强的药理活性或毒性的潜在杂质,即使其含量低于0.1%,仍然建议进行结构鉴定研究”。在之后的修订版中,还进一步明确“要关注原料药中的潜在遗传毒性杂质”,以及“对于毒性非常强的杂质,可能需要制定更低的限度”,但是其中并未明确阐述遗传毒性杂质的研究和控制问题,也未提出具体的研究原则、控制策略和限度要求。
在EMA(欧洲药物评审组织)推出《遗传毒性杂质限度指导原则》, 引入了可接受风险的摄入量,即毒性物质限量,或称毒理学关注门槛(TTC,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这个概念。设置了限度值 TTC(1.5 μg/day),即相当于每天摄入1.5 μg的基因毒性杂质,被认为对于大多数药品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风险(一生中致癌的风险小于十万分之一)。按照这个阈值,可以根据预期的每日摄入量计算出活性药物中可接受的杂质水平。需要指出的是TTC是一个风险管理工具,它采用的是概率的方法。假如有一个基因毒性杂质,并且我们对它的毒性大小不太了解,如果它的每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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