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不上班
❶ 因为传染病,没工作了都被停业,没钱了泡面都吃不起了
这个问题还真是个难题,市面上的超市,饭店,餐饮业基本上都关门了,就是卖菜的也不挑来卖了,吃什么呢?恳求疫情尽快消除,
❷ 法律规定之不适合工作的传染性疾病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对甲类传染病依照规定必须隔离,未经完全治愈的,当然不适合继续工作。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是否继续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还规定了“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❸ 中国劳动法哪些传染性疾病不能参加工作
1、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此类问题都没有相关规定,属于职工福利和医疗保险范畴的问题。2、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不是个人的责任,国家现在也不强制参加,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单位给报销就行。3、按现行财务制度,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属正常开支范围,特别是新《会计准则》对属于职工福利范围的医疗费做了明确规定,按实际发生数据实列支。4、所以,你在报销时不用注明什么“没保险”,就直接按医药费报销即可,完全符合财务制度和国家规定。
❹ 在全国传染病肆虐的时候 可以不上班吗算不算违反合同违反劳动法
可以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自己好好甄别
❺ 今年传染病上班族休息吗
今年传染病,上班族休息吗?是要休息基本上都推迟上班,因为病菌现在传染的挺严重的,应该是这样,每天关注一下辛波新闻联播
❻ 严重传染病有那些不能从事上班的
肝病最严正的那个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❼ 上班期间被传染疾病不能上班,工资怎么算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职工上班期间被传染疾病,并非是职业病,而是被其他人传染,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应按因病待遇办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❽ 劳动法有关传染病休假条例
劳动法没有专门的传染病休假条例,但有一个《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 )可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做法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❾ 囗中有传染病,能正常上班吗
口中有传染病是个什么概念?一般的有肝病的患者不能正常上班,特别是乙肝患回者,他的传染性是答非常严重,口中有病一般都是口腔溃疡,牙周炎这个病情不传染。平时注意戴口罩,不要去人多的地方聚集,不要密切接触任何人,因为空气唾液血液都是传染的途径。
❿ 在厂里上班后得了传染病,老板不让上班了该怎么办
从法来律上讲,指证别人必源须要有证据。在工厂上班得了传染病,首先要问是什么病?若是工厂老板都明知是传染病,且医生也明确要求对传染病发生后必须对病源场所进行消毒或转移工作场所的,又造成传染病漫延的,那工厂老板的不作为是要炎其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