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逮捕梅毒
『壹』 我是一名警察在抓吸毒人員時碰過她的手。事後知道她是梅毒攜帶者。我就用酒精把手用酒精擦洗了會的上梅毒
你好,從你所述情況看來不會有什麼問題的,你的情況不是病毒血液直接進入到你的身體和血液內,只是粘膜的接觸,應該不會傳染的。
梅毒的早期檢查應該做病原體檢查和梅毒血清反應。 晚期梅毒應作腦脊液檢查。下面簡述一下梅毒的傳播途徑和早期的臨床表現
梅毒主要是由一種蒼白螺旋體引起的慢性性傳染病。
梅毒的主要傳播途徑是 性交傳染,還有胎盤傳染,非常少的途徑是接吻、哺乳、輸血等。
在你所表述的問題做以下回復
1.體內攜帶病毒潛伏期只要有親密接觸使會傳染,下面簡單的介紹了梅毒是早期表現。參考和認識一下這個疾病。
2.一起吃飯不會傳染,只要沒有密切的接觸使都不會傳染的。
梅毒螺旋體是從有破損的皮膚粘膜侵入人體,數小時後侵入附近淋巴結。2-3天後經血液播散至全身,此時患者出現發熱、全身肌肉、關節、酸痛等不適表現,發熱可自行消退。
大約3周後在皮膚破損侵入部位發生炎症反應即初瘡--硬下疳 為梅毒一期的表現 90%發生在外生殖器。
硬下疳表現為暗紅色斑疹,迅速成為丘疹和硬結,並形成一糜爛或淺潰瘍。呈圓形1-2CM ,邊界清楚,周圍隆起紅暈,基地肉紅色,少量滲出物,內含大量梅毒螺旋體,手觸有軟骨樣硬度,無疼痛,無觸痛,也可單個,也可多個。
生殖器以外也可見於乳房、唇、舌、手指、等處。硬下疳滲出物含有大量梅毒螺旋體,傳染性極強!
你所表述的情況,不會傳染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貳』 拘留出來 被查有梅毒 會不會被抓
如果被認定「傳播性病」就會被判刑。《刑法》規定:第三百六十條【傳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叄』 小姐梅毒螺旋體陽性,警察院是確診才被判傳播性病罪還是只憑抗體陽性就定罪
要視具體情節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傳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為。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社.會治安治理秩序。賣淫、嫖娼是國.家法.律嚴肅禁止的行為。行為人為了賺取錢財,滿足自己非法的性.欲,或者為了報復社.會,置國.家法.律於不顧,仍舊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仍舊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其行為將直接傳播性.病,對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性.病患者實施賣淫嫖娼的行為。賣淫、嫖娼是相對應的行為,賣淫是指以營利為動機,與不特定的異性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嫖娼則是指以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物為代價與賣淫者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
即性.病患者與他人從事性.交以外的淫.亂活動時,也輕易將性.病傳染給對方。因此,其他淫.亂活動與以性.交為內容的賣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既然刑法規定性.病患者賣淫、嫖娼罪的意圖之一是防止性.病的傳播,就應禁止這種行為,否則不利於實現刑事立法的意圖。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至於實際上是否已造成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結果,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然,假如行為人的賣淫嫖娼行為確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後果,可以作為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別主體,即已滿十六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人。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出於某種動機或為達到某種目的,仍然向他人賣淫或嫖娼。行為人的「明知」可以是確切知道自己患有某種嚴重性.病,也可以是其知道可能患有某種嚴重性.病。
假如行為人未被確診為患有嚴重性.病,但根據其知識、閱歷能證實其明知可能患有嚴重性.病的,也應視為「明知」。至於行為人對可能發生的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危害結果是持希望或放任態度,不影響本罪成.立。
「明知」的標准:
(1)有證據證明曾到醫.療機.構就醫,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
(2)通.過其他方法能夠證明被告是「明知」的。如果行為人確實不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而賣淫、嫖娼的,則不認為構成犯罪。
特徵
1、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包括國.家的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同時也包括他人身.體健康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為。本罪為行為犯,只要上述特定主體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並不以實際發生性.病的傳播要件。實際上上述主體的賣淫、嫖娼行為,有足以造成性.病傳播的嚴重危險。
3、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嚴重的性.病患者。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對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嚴重性.病具有明知仍賣淫嫖娼。構成本罪,並不需要以傳播性.病為目的。即使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因而在賣淫嫖娼時,為防止性.病傳播而採取避免傳播的措施,仍然應認出具有本罪的故意,從而構成本罪。
認定
根據本條規定,司法實踐中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區分:
1、行為人是否患有嚴重性.病。國際公認的性傳播疾病有二十多種,我.國衛.生.部門提.供的材料中認定為性.病的有十多種。其中屬於嚴重性.病的性.病有梅.毒、淋.病等。賣淫、嫖娼者只有患有嚴重性.病,才有可能構成傳播性.病罪。患有性.病,若不屬於嚴重性.病,也不能構成傳播性.病罪。
2、行為人客觀上是否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如果行為人實施了將自己的肉.體提.供給他人淫樂以換取錢財,或交付錢財換取他人肉.體供自己淫.亂的行為,則有可能構成傳播性.病罪;如果行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姦、戀愛等非法性.關.系中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由於客觀上不存在賣淫、嫖娼行為,不構成傳播性.病罪。
3、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如果行為人不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即使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也不構成傳播性.病罪。
4、行為人是否自願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行為人雖患有嚴重性.病,也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但不是出於自願,而是被強.迫的,由於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也不構成傳播性.病罪。
說明
一、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與他人戀愛、姘居、通姦的,均不構成本罪。需有營利目的或者放任傳播而進行賣淫、嫖娼為目的。
二、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出於傷害他人、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故意,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致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不能定傳播性.病罪,情節嚴重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肆』 警察公務員體檢標准有梅毒好了可以嗎
治癒後是可以的,TPHA並不完全是梅毒的金標准檢測,治癒後RPR可以為陰性,TPHA在治癒後也有可能是陽性.要想,確認,梅毒,必須得結合許多實驗和臨床現象.
『伍』 報考公務員警察,體檢方面關於梅毒這塊的事情請教下懂的人!
沒事,看來你是比較系統的治療了,三年的檢查結果都是陰性說明痊癒了,恭喜,也預祝你考試通過
『陸』 公務員警察入職後得梅毒怎麼處理
該看病的看病,該治療的治療,該休息的休息,注意個人衛生,牢記私事不要帶到單位來。
『柒』 賣淫被拘留所拘留多長時間警察查出有性病梅毒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
(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
(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四)強奸後迫使賣淫的;
(五)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條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嫖宿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上是與本案有關的法律規定,因此你朋友如是進了拘留所,是行政處罰,適用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出來後下次注意;如是進了看守所,可能是要被刑事處罰,適用的是《刑法》。
『捌』 已經在職的公務員,事業人員,體檢查出梅毒,會被開除嗎
不會。已經是公務員身份的,在工作期間得病的不會被開除,但是可能會讓你病休或者提前病退。
『玖』 我工作已經三年的警察,最近查得梅毒 這種情況 單位辭退我嘛 單位還不知道,
你單位應該沒處理你吧?好好生活吧,我也是受害者,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