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葯為什麼要煎
Ⅰ 為什麼中葯要分三次煎
中葯煎制,是為了獲取每服葯一同煮沸水煎所能獲取的有效成分,常常頭煎只能煎出40%左右,回加上二煎,才有答70-80%左右,所以常為二煎,至於三煎,只有在醫師建議下,才可以,因為,中葯講究有效成分的配比,如果到三煎,可能有些成分已經煎不出來了,這會影響到葯物的成分比例,所以不能以剩餘葯量來定。
Ⅱ 為什麼有的中葯材要包煎、先煎或後下的
包煎是因為有些葯如果部分在水裡時會造成對人體不適,如旋復花,
先煎是因為有些葯普通煎法沒那麼快出味,一定得煎長點時間,如石頭類葯
後下是因為有些葯煎時間長了會破壞掉它的有效成份,如木香等芳香類葯
Ⅲ 中葯為什麼要熬二次
熬幾次不重要,把葯物里邊的活性化學成分熬出來,盡可能提高葯效和避免回浪費才是答關鍵。所以,熬葯前應當充分浸泡,熬的時間和次數要合適。理論上,熬兩次就差不多了,現實中若感覺葯沒熬充分,可以再加水熬第三次甚至第四次。以熬出的葯液沒什麼葯味了為度。將幾次的葯液合並,可能有點多,可以濃縮一下,至兩飯碗或三飯碗的量(500~600ml),分兩次或三次服用。
Ⅳ 中葯為什麼要小火慢慢煎 請從中葯葯理的專業角度回答!
中葯裡面主要成分為絡合物,猛火急煎不利於有效成分融入湯液中,同時容易破壞有效成分的化學結構,小火慢煎易於有效成分融入湯液中,有些芳香類中葯後下 道理也是一樣的
Ⅳ 為什麼中葯不用熱水泡,而是要煎
因為煎煮的時候水沸騰翻滾更容易使中葯中的有效成分融入水中,使中葯的利用度更大,熱水泡不容易達到充分的利用。
Ⅵ 中葯為什麼要分一煎、二煎
主要是為了提高葯材的利用率,而減少有效成分的浪費。
中葯湯劑是將葯物飲片加水浸泡專,再煎煮一定時屬間,使各味中葯之間相互作用並將其葯味(即有效成分)溶解於水中的劑型。在煎煮過程中,各味中葯之間能相互反應,達到減毒增效,促進溶出的作用。由於中葯方劑葯味組成較多,很多成分在水中溶解度不高,所以很多葯(如含有揮發性成分的除外)都要經過較長時間煎煮才能將有效成分煎出,而使葯湯能夠具有治療作用。
一般經過第一次煎煮後,中葯飲片中的很多成分還未溶出,仍具有治療作用,所以一般煎劑都會用水再煎煮一次,稱為二煎,使葯材的有效成分盡可能溶出,提高葯材的利用率。少數滋補類的湯煎還會煎第三次。
總之,中葯湯劑分一煎、二煎主要是要將中葯材中有效成分盡量煎煮出來,提高葯材的利用率。
Ⅶ 中葯為什麼要用沙鍋來熬
湯劑是我國應用最早最廣泛的一種葯物劑型。自伊尹創制湯劑以來,已有數千年的歷史。由於其能隨臨床需要加減葯物,具有易吸收、發揮療效迅速、制備簡單等特點,備受歷代醫家的推崇。現代湯劑仍是中醫用葯的主要形式。湯劑的療效與其煎煮質量密切相關,徐靈胎曰:「煎葯之法,最宜深講,葯之效不效,全在乎此。」李時珍指出:「凡服湯葯,雖品物專精,修治如法,而煎葯者魯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則葯亦無功。」說明古人已認識到煎煮過程中有諸多因素影響煎煮質量。現代研究更證明了這一點,並用科學的方法對此加以改進。
煎煮器具的選擇對葯液質量有重大影響。歷代醫家對此都很重視。陶弘景曰:「溫湯忌用鐵器。」李時珍說:「凡煎葯並忌銅鐵器,宜用銀器瓦罐。」煎葯忌用鐵器是因為鐵器化學性質不穩定,並能在煎煮過程中與中葯所含多種成分發生化學變化,如與鞣質、油脂、生物鹼、蒽醌類、香豆素及其他成分都能發生化學反應。銅器煎葯可在煎出液中檢出微量銅離子,某些葯物尚可與銅生成鹼式碳酸銅,故不是理想的煎葯器具。用銀器煎葯,其化學性質穩定,但由於價格昂貴、得之不易,且導熱性強、鍋底溫度高、不耐高溫的成分易破壞,水分蒸發快,易產生葯材糊底焦化現象,故也無實際應用意義。研究發現鋁鍋也不是理想的煎煮器具,它不耐強酸、強鹼,從PH1~2或PH10的煎液中可檢出鋁離子。有研究認為人體某些疾病可能與體內鋁的含量過高有關。
目前家庭煎葯多用砂鍋,其導熱均勻,化學性質穩定,鍋周保溫性好,水分蒸發量小。缺點是其孔隙和紋理多,易吸附各種葯物成分而竄味。也可用陶瓷、白色搪瓷器皿、玻璃器皿等,它們也不會與中葯有效成分起化學反應。另外在以陶瓷為煎葯器皿的基礎上出現了紫砂葯壺,採用分體加熱。電熱裝置設計在內膽之外,內膽為紫砂表面光滑,結構緊密,透氣性強,便於清洗也不會留下葯味,更具有保鮮功能。與砂鍋相比,加熱更快捷,而且還保留了砂鍋的優點,家庭煎葯可以採納使用。在醫院、葯店裡普遍採用的是以不銹鋼為煎葯器皿的現代煎煮裝置,不銹鋼質輕、受熱快、耐酸、耐腐蝕,而且化學性質穩定,是十分優良的煎葯器具。
家庭煎葯一般以煤爐或液化氣加熱。目前醫院、葯店煎葯用蒸汽中葯煎爐、多功能自控中葯煎煮裝置、多孔遠紅外中葯煎煮爐以及中葯煎煮機等,加熱方式多是蒸汽或電。
Ⅷ 為什麼有些中葯要另外包煎
因為比較貴重,一起煎會有影響。你先把其他葯煎好,羚羊角單獨煎好後混在一起喝就行。
Ⅸ 中葯為什麼要熬制
煎葯前首先將葯物加涼水浸泡1小時左右,有利於葯物有效成分的析出。煎葯最好用砂鍋,也可用金屬容器。加水後浮在水面上的葯要用筷子上下翻動,使中葯完全浸泡於水中,水面要高出中葯2-3cm,煎葯一般先用大火煮沸後,再用文火煮,一般每劑應煎三次,第一次煎制時間為開鍋後30分鍾,第二次用開水量較第一次應少,煎制的時間為開鍋後40分鍾,第三次同第二次。三次各取葯汁150-200毫升,混合均勻後,每日飯後半小時服用。還有一些需特殊煎制的葯物:如龜板、鱉甲等應先煎一小時後,與其餘葯物同煎。再有一些葯物需沖服,如三七粉、西洋參等。吞服、烊化兌服的如阿膠、鹿角膠、龜板膠等。把煎好的葯汁重新放入鍋內加熱,把需烊化的膠類葯品倒入葯汁中,加熱,使之熔化。也可將2-3副中葯一起放入鍋中煎制,再分2-3天服用。這種方法只適用於冬天或有冰箱的病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