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傳承類
『壹』 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何傳承與發展
1、制定「非遺」產業化發展規劃。
對於需要進行市場化開發的「非遺」項目,要進行合理規劃、科學布局,實現產業聚集化發展,謀求「非遺」項目規模經濟效應的產生,避免分散、零散、封閉式布局以及資源的不合理配置造成的規模不經濟。
要建設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文化產業基地,選擇「非遺」項目聚集能力較強、文化底蘊深厚、具有一定產業發展基礎、具有良好營銷環境的地區,作為「非遺」項目產業發展基地。
2、在法律框架內定位「非遺」產業化。
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形成的社會關系各有特色,對其實施產業化經營需要法律調整的重點和手段各不相同。就整體而言,應以公法為主、私法為輔。
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由於現代社會的深刻變革和工業化生產方式的不斷更新,大量手工技藝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被失傳的境地。保存這些承載著我們祖先高超智慧和辛勤汗水的獨特的文化技能,就成為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工作。因此,政府應在規劃、立法、政策、投入等方面加大對「非遺」這種弱勢文化形態的扶持,體現政府的社會責任心和歷史使命。
4、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技術。
利用現代科技手段,賦予非物質文化遺產新的生命力,是其實現產業化的重要基礎。我國應該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充分利用全球化和數字技術帶來的優勢,以強有力的數字化手段保護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大中華文化在國際交往中的話語權。
例如,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配以電視製作、動漫設計、軟體開發等,讓其經濟價值得到最大限度的開發。
5、打造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經營的服務平台。
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市場主體是文化企業。為保障「非遺」產業化的有效開展,需要進一步深化文化企業改革,使之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
要大力扶持能夠深刻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內涵、增強文化吸引力的項目,通過產業化經營和市場化運作,完成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及其潛能的開發,並逐步將文化產品推向國際市場,從根本上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持續發展。
『貳』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傳承方式有哪些
建立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制度,目的是要建立一個以代表性傳承人為核心、科學有效的傳承機制。具體內容應包括:(1)名錄與傳承人的統一認定機制。保護名錄是確定傳承人的重要依據,傳承的確定應與名錄的確定相關聯或統一,而不是相互分割。對列入名錄的重要的、有代表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政府應當明確指定代表性傳承人並採取措施支持、幫助其實現傳承。(2)專家委員會評定機制。必須從法律上建立一個公平、公正、具有代表性的專家委員會評定機制,明確規定其職責、評定標准和評定程序,政府以專家委員會的評定為依據,並予以公示後確認。(3)保障機制。即政府為支持、幫助傳承人從事傳承活動所提供的保障措施,包括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場所、提供財政資助、授予榮譽稱號、利用公共傳媒、公共文化機構宣傳、展示和交流、開展學校教育傳承、促進國際國內交流等。(4)責任機制。對傳承人來說,在被確認為傳承人或團體並享受到國家法律、政策保護包括財政支持的同時,法律也必須確認其擔負起保護和傳承自己所持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義務,即有效地履行保護職責,有義務和責任將其傳承給後人,貢獻給社會。(5)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目前,建立傳統知識和民間文藝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十分必要和急迫,這也與傳承人權益保障密切相關。應當積極研究,通過單獨立法相應妥善解決。
『叄』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哪些(手工藝類)
1、宜興紫砂陶製作技藝
宜興紫砂陶製作技藝,江蘇省宜興市丁蜀鎮地方民間傳統制陶技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紫砂陶製作技藝以特產於宜興的一種具有特殊團粒結構和雙重氣孔結構的紫砂泥料為原料,採用百種以上的自製工具,經過打泥片、拍打身筒、鑲接身筒或鑲接與雕塑結合等步驟最終完成陶製品。
『肆』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幾大類
一、種類
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為兩類:
(一)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
(二)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
二、范圍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
(一)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表演藝術;
(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五)傳統手工藝技能;
(六)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4)非遺傳承類擴展閱讀: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簡介: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機構是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簡稱非遺協會,成立於2013年11月6日,其隸屬於文化部,是一家以保護和傳承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己任的社會團體法人機構。
自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布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就被提升到了空前的高度。因而,非遺協會的成立不僅是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當代文化事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更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一件大事。
作為我國唯一一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協會,非遺協會是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並入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之後發起成立的,協會的法定代表人由現任文化部非遺司司長馬文輝兼任。
『伍』 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類型
我國根據各級政府和單位申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劃分了具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截至2008年6月,在國務院先後公布的兩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十類: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葯、民俗。 民俗即民間風俗,是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中由廣大民眾所創造、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於人類社會群體的生活,在特定的民族、時代和地域中不斷形成、擴大和演變,為民眾的日常生活服務。由於民俗是從當地人民生活的習慣中演變、形成的受地理環境、當地人謀生方式、歷史傳統的影響和制約,因而顯示出濃烈的地方特色。由於民族眾多,每個民族又有不同的民俗,同一民俗在不同階段也有變化,民族間的交流會使民俗相互影響,因此我國的民俗又呈現出多元性、復合性、變異性的特徵。民俗涉及的內容很多,研究的領域至今仍在不斷地拓展,主要包括生產勞動民俗、日常生活民俗、社會組織民俗、歲時節日民俗、人生禮儀、游藝民俗等方面。
『陸』 傳承非遺文化
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公約所定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1、 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 2、表演藝術;3、 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 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四)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五)傳統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柒』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與范圍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
1、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
2、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
3、傳統技藝、醫葯和歷法;
4、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
5、傳統體育和游藝;
6、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1、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2、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
3、在我中境內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7)非遺傳承類擴展閱讀:
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工作原則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實效。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人們開始放棄了原始的生活方式,那些代表著民族文化和精神的非物質漸漸湮滅在了歷史的邊緣,下面就對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談幾點看法。
一、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關系一個民族的文化與精神的傳承,較之有形遺產而言,如指間之沙,稍有不慎,就會流失於指縫。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華民族傳統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它記錄著中華民族生息繁衍的歷史,凝結著中華民族的精神。特別是那些歷史上沒有自己的語言文字,或是創立較晚的眾多少數民族,他們的歷史,則是在創世神話中表述,在民間傳說中記載,在群眾口頭上流傳。
民族傳統文化乃是各民族依存的前提,傳統文化的消失,便意味著一個民族的解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傳承、發展是我們民族處在大的社會轉型期所面臨的重要而又急迫的問題,因為這些文化消失後就不可再生了傳100多年來,中國傳統文化流失嚴重。
樓蘭古城最完整的資料不在中國,而是在大英博物館;敦煌文書最完整的不是在中國,而是在日本;最早出現的湖南灘頭年畫是在德國和日本的收藏家那裡發現的。
我國又有多少歷史檔案及國寶外流,歷史上有,當代仍不斷發生。對此,我們應清醒的認識,並採取相應的保護性措施,絕不應該讓眾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斷送在我們這代人手中。
二、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
歷經數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它長期產生,形成與發展的過程中,受歷史條件、經濟形態、生產、生活方式及群眾思想觀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時代與階級的烙印。
其中既有金礫玉石,亦有殘渣敗絮;既是精神動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們在對其研究時,首要的是要分清這兩種界限。對其金礫玉石及精神力量,要使之發揚光大,給予繼承並創新;對其殘渣敗絮、沉重包袱,必須棄之不惜,堅決甩掉。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要採取多學科交叉綜合性的研究方法。比如將考古發現的青海大通縣上孫專寨出土的新石器時代有舞蹈造型的彩陶,與仍在陝北安塞地區流傳的民間剪紙「抓髻娃娃」相比較,具有驚人的相似之處,這證明了人類在童年時期所創造傳統文化藝術,歷經幾千年到當代仍有著強大的生命力,並給現代藝術以深遠的影響。
再如湖南侗族學者林河老先生,他將文學典籍中記載的屈原的《九歌》與沅汀地區的民俗,加以比較考證,寫出論著《九歌與沅汀民俗》。書中運用了許多鮮為人知的民俗風情資料,證實了流傳在沅湘間的巫歌巫舞,是屈原《九歌》的活化石,提出了《九歌》即《神歌》的論斷,在國內外學術界引起強烈的共鳴。有學者稱之「是打開楚辭寶庫的一把金鑰匙」。
三、創造保護、傳承、發展良好氛圍
一個城市有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構成了有別於其它城市的特色與風格。近年來,伴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宣布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行動的啟動,全球性的保護、珍視口頭和非物質遺產逐漸掀起熱潮。
包括中國「崑曲」、「古琴」這兩種凝聚中華文化特質的古老藝術在內,已經有46種世界各地的民間藝術登上了「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名錄」。然而,申遺不等於保護,僅僅是申遺,遠遠不夠,重要的是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能像文物一樣被保護起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死的,我們要在繼承的基礎上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
參考資料:網路.非物質文化遺產
『捌』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哪些
每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寶藏,中國都有哪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來說,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總數位居世界第一,非物質文化遺產顧名思義,它不是物質,沒有具體的具象化呈現方式,像故宮博物館,我們都叫他世界文化遺產,因為它就在那,是實實在在的東西。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統和表述;表演藝術,崑曲;中國古琴藝術;蒙古族長調民歌;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比如說鐵畫,也稱鐵花,安徽蕪湖特產,為中國獨具風格的工藝品之一,應該至少有518處非物資文化遺產。
總結:每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寶藏,中國都有哪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般來說,像剪紙,古琴,第七,珠算,二十四節氣,針灸和書法等等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目前至少有518處非物質文化遺產了。
『玖』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包含哪些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回的定義,「非物質文化答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人類創造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
a.口頭傳統和表述;
b.表演藝術;
c.社會風俗、禮儀、節慶;
d.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
e.傳統的手工藝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人類以口頭或動作方式相傳,具有民族歷史積淀和廣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間文化遺產,它曾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記憶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