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復工感染算工傷嗎
⑴ 復工單位不發口罩,員工如果被感染算工傷嗎
2020年的一場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大爆發,導致很多公司延期開工。到現在為止國家已經穩定住了疫情的發展,所以有很多企業已經開始復工,但是現在卻發現一個問題,有些復工單位不發口罩,員工的安全無法得到保護,員工也想要知道這樣被感染的話算不算工傷?
在疫情期間復工單位不屬於醫護以及醫護相關工作人員范疇,同樣受用傳染病防治法。但是這里有一點需要大家明白,工傷的判定標准必須要在工作時間內或者說工作場所內,以及因為工作原因而導致被感染,才屬於工傷,才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和相應的補助。如果是在下班時間不在保護范圍之內。
⑵ 如果真的在往返途中不幸感染新冠,能夠算工傷嗎
這種情形不屬於工傷。《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在新冠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或因新冠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由此看來,如果不是從事新冠預防和相關工作的人員,感染新冠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但如果是馳援疫情重災區的醫護人員和其它支援人員,發生暴露感染後,可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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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不算曠工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觀察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資。
一般來說,勞動者受疫情影響返崗復工困難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後,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休年假。對於因疫情未返崗復工時間較長的職工,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後,安排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因此,員工是因防控措施等客觀原因無法按時返崗復工的,不應當視為曠工。
值得注意的是,員工有必要留好當地政府發布的防疫公告、火車等交通工具停開等證明,必要時提交給單位。
⑶ 春節後在返工的往返途中,如果不幸感染病毒算不算工傷
2020年底~2021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多地散發的狀況,全國多個省、區、市發出“就地過年”的倡議。
非必要不返鄉、盡量留在當地過年,已成為不少人的共識。但對於那些出於種種原因必須返鄉以及為了大局留在當地過年的人來說,有些問題最好能提前了解。
春節後返工返崗因疫情滯留算曠工嗎?往返途中如果不幸感染病毒算不算工傷?
律師認為,這種情形不屬於工傷。 《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在新冠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由此看來,如果不是從事新冠肺炎預防和相關工作的人員,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但如果是馳援疫情重災區的醫護人員和其它支援人員,發生暴露感染後,可認定為工傷。